王援朝语速放缓,字斟句酌:“在几个关键点上,我们可能需要进一步探討。”
    “第一,股权比例。
    51%对49%,意味著华兴拥有法律上的控制权。
    对於一家投入双方核心资源、旨在长远发展的合资公司,辉瑞作为拥有二十多年整车產业经验、投入製造体系这一重资產的一方,仅拥有49%的股权,在战略安全感和长期投入意愿上,可能会面临內部挑战。”
    “第二,技术主导与融合。
    方案中提到华兴『主导』智能化部分的研发。
    我们理解並尊重华兴在智能化领域的领先地位。
    但『主导』的具体边界是什么?辉瑞的工程团队如何深度参与?
    智能系统与机械底盘、车身的安全匹配、性能调校,是需要高度协同的。
    这部分协同工作的决策机制、智慧財產权归属,需要更清晰的界定。”
    “第三,製造与供应链。
    方案提到优先使用辉瑞工厂,按华兴標准改造。
    这里涉及改造投资的承担、產能爬坡期间的成本分摊、现有供应链与华兴供应商体系的整合原则与主导权。
    这些直接关係到合资公司的初期成本控制和长期竞爭力。”
    “第四,財务回报与风险。我们看到了乐观的预测,但也需要共同审视更保守情景下的压力测试。
    特別是初始投资规模、研发投入节奏、以及市场推广费用。
    我们需要一个更透明、更共担的风险收益模型。”
    王援朝提出的四点,条理清晰,直指合作中最敏感、最容易產生分歧的核心:控制权、技术边界、利益分配、风险共担。
    没有纠缠细枝末节,每一句都显示出他对合作本质的深刻理解和老辣的谈判经验。
    陈默认真听著,不时在面前的笔记本上记录。
    实际上王援朝的问题表达得比较隱晦,但他听懂了。
    王援朝说的几点引申解释一下就是:
    第一是关於国企的“位子”与“格局”,辉瑞是大型地方国企龙头,是芜湖乃至安徽的產业名片。
    其领导层需要考虑的不仅是商业利益,还有政治影响、社会地位和內部稳定。
    “堂堂辉瑞,在汽车製造这个自家主场沦为小股东”,这个说法一旦在內部或地方上传开,对管理层將是巨大的舆论压力。
    他们需要向政府、国资委、数十万员工和產业链伙伴“交代”。
    说白了你华兴集团是强,但是在汽车行业也是个弟弟。
    就算和西风小马搞出的启界牛逼到不行,但样本量太少了,不具备足够的说服力。
    第二则是“失去灵魂”的具体化。
    控股权意味著华兴掌握了合资公司的“生杀大权”。
    辉瑞內部会担忧:自己的工厂会不会最终沦为纯粹的“代工厂”?
    自己的供应链体系会不会被华兴系供应商替代?
    自己的技术团队在联合开发中还有没有话语权?
    长此以往,辉瑞自身的整车研发能力是否会“空心化”?
    待王援朝说完,他没有立刻反驳,而是思考了十几秒钟。
    “感谢王总提出的宝贵问题。非常具体,也非常关键。”
    陈默首先肯定了对方问题的价值。
    “关於股权比例,”他抬起头,目光坦诚。
    “设定华兴占51%,是基於几个考虑:
    第一,在这个合作中,华兴投入的是定义未来產品竞爭力的核心技术,是品牌差异化的核心来源,也是目前市场上最稀缺的资源。
    第二,合资公司的商业模式、產品定义、用户运营,將深度依託华兴的ict基因和现有生態,这需要主导权来保证战略的一致性和执行的效率。
    第三,从我们已经运作的案例看,清晰的控股方,有利於在创业初期减少决策內耗,快速应对市场变化。”
    他话锋一转:
    “但是,我们充分理解辉瑞的关切。
    控股权不代表独占权,更不代表不尊重合作伙伴的利益。
    所以,我们设计了『超级多数』条款来保护辉瑞在重大事项上的否决权。
    同时,在经营层面,总经理由辉瑞推荐,负责日常运营,这保证了辉瑞的產业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在合资公司得到充分施展。”
    “我们可以探討,是否可以在董事会下设的关键委员会,比如技术委员会、预算委员会,给予辉瑞一方更多的主席席位或平衡性的安排,確保双方声音都能被充分听取。”
    这是第一轮交锋后的第一个微小让步信號。
    股权比例不动,但在治理细节上增加辉瑞的影响力。
    “关於技术主导与融合,”陈默继续回应:
    “『主导』主要体现在技术路线的选择、核心算法的研发、软体架构的定义上。
    这部分的最终决策权在华兴的技术团队,因为我们需要对智能系统的安全性、体验一致性和技术演进负责。”
    他语气变得强调协同:
    “但在系统集成层面,从『域控制器』与『整车网络』的对接,到『智能驾驶』与『转向/制动/动力』的执行协调,再到『智能座舱』与『车身控制器』的联动,这需要华兴的软体工程师与辉瑞的整车集成工程师、底盘调校工程师组成联合团队,並肩工作。
    智慧財產权上,联合开发的部分,原则上由合资公司拥有。
    华兴背景的专利,通过授权方式注入;
    辉瑞背景的专利,同样处理。
    具体细则,可以交由双方法务和智慧財產权团队详细擬定。”
    “关於製造与供应链,”陈默展示出另一张图表。
    “我们初步测算,工厂改造的投资,可以由合资公司承担,作为初始资本金的一部分。
    辉瑞可以以现有厂房、设备的部分价值作价出资。
    產能爬坡期的成本,纳入合资公司统一预算。
    供应链整合,遵循『质量、成本、交付、技术』四要素综合评估原则,不预设必须用哪一方的供应商。
    合资公司成立专门的採购委员会,双方人员共同参与决策。
    目標是构建最有竞爭力的供应链体系,而不是简单的『拼盘』。”
    “关於財务模型与风险,”陈默坦然道:
    “我们提供的確实是基准情景预测。
    会后,我们可以提供乐观、基准、保守三档的详细预测模型,以及关键假设参数。
    初始投资规模、研发投入节奏,我们可以根据首款车型的定位和上市时间点,重新细化测算。
    市场费用,可以设定与销量或收入掛鉤的弹性预算机制。
    风险共担的前提是信息透明和目標一致,这一点我们完全赞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