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稟告公爵,这一次来应召烈阳骑士的骑士一共有一万四千人,已经按照你们的吩咐,根据实力划分出三个区域。
    分別是中级士兵,上级士兵,还有预备军官层。”
    洛基城外的军营里,拉奥穿著正式地站在兰斯洛特面前,向他匯报著情况。
    “有英雄级的骑士投靠吗?”兰斯洛特问道。
    “暂时没有。”拉奥说道。
    “看来是还在观望啊。”
    兰斯洛特点了点头,轻轻地嘆了一口气:“也是,这种级別的骑士早就被人捞走了。想让他们投靠,那还得拿出成绩来,我们走吧。”
    说著,他起身走出了营帐。
    上万名士兵分成了几十个方阵,整整齐齐地站在练兵场上,神情肃穆地看著前方。
    兰斯洛特面色不变,身体飞到了正前方,红色的披风隨风飘扬。
    见到他现身,一眾骑士们的脸上都绽放出了神采,但眼下正是考核的关键节点,眾人也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,没有贸然出声,严格地保持著军纪。
    看著他们认真的样子,兰斯洛特满意地点了点头,说道:“各位!我是来自塞纳城的兰斯洛特,首先感谢各位的信任,不辞辛劳地来投靠於我。
    但既然加入了军队,那就该有士兵的样子!
    我们烈阳骑士团的规定和纲领,相信大家也都看过了。
    我们这里不看资歷,只看能力,无论什么出身,曾经有过多么辉煌的过去,在这里都要重新开始。
    现在各军的长官都还没確定下来,暂时採用小队轮换制度,还会定期组织考试和竞赛,选拔出第一批骨干。
    这场选拔將由我亲自把关,保证公正公平。
    希望各位都能抓住机会,好好地展现自己的优点!”
    新军的组建总是充满了机会,大家也都是为此而来的,所以听到兰斯洛特的说明,所有人都期待无比,渴望打出一片天地。
    “说完了机遇,现在就要说明要求了!”
    兰斯洛特板著脸,竖起了三根手指:“我们烈阳骑士团和其他的骑士团不一样,我对军队的要求就只有三个。
    团结!团结!还是他娘的团结!”
    士兵们忍俊不禁,被兰斯洛特看在了眼里,他负起了手,说道:“我看到有人在笑了,寻思这不是一个要求吗?
    没错!这就是一个要求!
    但因为很重要,所以我要强调三次。
    在我的军营里,什么实力和品质都比不上服从二字!
    不管是谁违背了一准则,我都会毫不留情地將他淘汰出去,实力高低,还是身份贵贱。
    现在站在这个军营里的,一共有一万四千名士兵。
    按照我的训练要求,可能到了下个月,剩下的人都达不到一万。
    但我一点也不会可惜,因为我要的是只有绝对的精英!
    所以我希望你们在互相竞爭的同时,也能够互相扶持,把整个骑士团当成自己的新家,不容任何人侵犯死家庭的尊严!”
    “家庭?”
    来自於另一个世界的pua话术,让士兵们都感到了疑惑。
    训练就训练,这跟家庭有什么关係。
    不过他们很快就会知道,这所谓的家庭不是在开玩笑,兰斯洛特对忠诚的要求,將会高到发指的地步!
    结束了训话之后,烈阳骑士的训练正式开始。
    兰斯洛特手上可用的人不多,哈里森只是个市井帮派的头目而已,也没见过这么大的场面。
    拉奥虽然出身审判庭,但毕竟也还年轻,没法这么举一反三,把训练模式照搬过来。
    唯一还算有经验的,就只有新招募的禁卫队长凯了。
    然而上一代的禁卫都被凯撒打废了,也不適用於新军。
    所以,最终还得是他自己来拍板。
    “每天早晨6点起床,要集体唱队歌?然后是统一的剑术教习,再到压力场进行负重训练,下午……冥想课,夜晚吃过饭后还有口才锻炼,从每个人的自我介绍开始?这么忙的吗?”
    看著密密麻麻的安排表,许多骑士的心中都感到了一阵压力。
    因为寻常骑士的训练,也就是只有剑术、马术、祷告和冲阵课。
    像这么全面,甚至多了一些意义不明的环节的训练,简直闻所未闻。
    凯和帕洛斯也不明白,但也严格地执行了下去。
    “这是什么路数?”
    兰斯洛特训话时使用了扩音魔法,在外面都能够听得到。
    而当消息传回王都的时候,阿克塞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
    军队拥有自己的信条很正常,但兰斯洛特的规矩……未免也太多了。
    那些高傲的骑士,怎么可能受得了那么多的管束?
    “兰斯洛特会这么做,一定有他的理由。
    你那边进度怎么样了?我可以支援你一些钱。”
    奥卡多和他坐在书屋里,面色带著些许忧愁。
    在军队打仗的方面,他是帮不上什么忙,但事关整个集团的利益,要做出点贡献,那就只能给钱了。
    “比我想的要麻烦……”
    阿克塞特摇了摇头,面色凝重地说道:“八个军团里的大小军官加起来里千个,被寄生的比例达到了两成。
    严重的一些成天被幻觉折磨,已经有了墮落的跡象,普通的司愈主祭还没有办法。
    现在那些被治疗的人基本都陷入了虚弱期,至少得休养一个月才能缓和过来。”
    “一个月啊……也还好,兰斯洛特是新军,没有那么快能够组建起来。”奥卡多思索道。
    “这才是康復期,而且只是军官。
    士兵那边的问题也不小,细雪贩卖得太泛滥了,我估计过半的士兵都对这玩意上了癮。
    现在雪诺家族停止了药物供应,这些人一个两个都陷入了戒断反应,在点名的时候站都站不稳了。”阿克塞特面色凝重道。
    “这么多?”
    奥卡多面露惊愕。
    要知道作为帝国的军政大臣,凯撒把帝国的六成军队都交给了阿克塞特,八个地方军团加起来足足八十万。
    八十万的过半,那就是四十万了啊!
    这些帝国的基石,居然那么多都染上了毒癮,那么军队的战斗力岂不是一落千丈?
    “那现在怎么办?要是断药的话,这些人怕是都要废了吧?这可没法和陛下交代啊。”奥卡多担忧道。
    “不断也得断,否则这军队就完了!”
    阿克塞特从茶桌上起身,面色难看地说道:“没什么事的话,我就先走了。”
    “嗯。”
    奥卡多点了头,阿克塞特便离开了。
    他忧心忡忡地回到了第一军的军营,里面的军医在到处忙碌,照顾著被合理的癮君子。
    阿克塞特无心过问,回到了元帅的营帐。
    他估计了一下,兰斯洛特的新军大概要训练半年,他的时间其实並不充裕。
    还有兰马洛克那个傢伙,他的能力就是为了战爭而生的。
    再加上雪诺家的绝望拉姆斯,別说兰斯洛特的新军抵了,就连他的军队,同样很难全身而退。
    “要不,重新分编一次军队,进行分批训练好了。”
    阿克塞特阴沉著一张脸,打开了桌前的抽屉,拿出了一瓶白色的魔药,眼神挣扎了片刻,最终还是弯下了腰,陶醉地吸食了起来……
    与此同时,远在狂风堡的兰马洛克也站在高台之上,面色冷峻地看著广场。
    大名鼎鼎的狂风军团此时正站在前方,人数一万六千人。
    他们穿著淡绿色的鎧甲,身上散发著黑色的浓烟,每个人的脸色惨白,黑纹遍布,像是刚从地狱里爬出来一样。
    “衝锋!”
    隨著莱因哈特的一声令下,黑青色的军团浩浩荡荡地衝锋,如同恐怖的瘟疫般向外蔓延,所过之处寸草不生。
    “怎么样?”
    拉姆斯忽然在他的身后出现,面带微笑地看著下方操练的军队。
    “这可不是个好主意啊,在侵蚀能量的作用下,狂风的军势都被污染了。”兰马洛克皱眉道。
    所谓的军势,就是大军集结释放相同力量,凝结出来的特殊效果。
    像是普通的屏障魔法,由一名法师施展起来,可能一名同级別的骑士就可以破掉。
    但由上千名法师团共同努力,连比武大会的恐怖战斗都能够完全隔绝。
    这也是为什么在这个个人的力量可以远远碾压其他人的世界,却还要组建军队的原因。
    而狂风军团的军势,就是狂风奔袭。
    他们奔跑起来的时候,可以掩盖声息,与环境融为一体,达到隱身奔袭的效果。
    但如今,侵蚀的力量明显破坏了这点。
    更让他头疼的是,由於转化成了深渊血统,这些士兵的力量在这个世界遭到了了极大的排斥,可能还不如原本的狂风军团强。
    “有得必有失,要是不用这种方法,想得到这个军队,你可能还得磨嘰一两个月呢。
    而得到之后,你还得说服他们造反,人家可能会跟你吗?”
    拉姆斯坐在城墙的栏杆上,悠然地踢著腿。
    “造反啊……”
    兰马洛克的心中想起了凯撒的脸,忽然感到一阵颤慄。
    能让恐惧骑士都为之恐惧的人,凯撒是唯一的一个。
    那傢伙实力强大无比,性格喜怒无常,一想到要对付他,他的心中就没底。
    “呵,怕了?”
    拉姆斯忍俊不禁。
    “我只是觉得希望有点渺茫,想不出要怎么破局。”兰马洛克试图狡辩。
    “破什么局?我们只要弄得天下大乱,削弱两界的壁障,神主降临,自然会为我们解决一切。”拉姆斯微笑道。
    “你觉得凯撒会这么蠢吗?神主的甦醒时间早了快两百年,现在的时机明显不对啊。”兰马洛克担忧道。
    越是变得强大,他的心中对凯撒就越是敬畏。
    他不认为凯撒会自大到那种地步,他肯定还有仰仗。
    “两个精明的人交锋,总会有一方落败。
    凯撒確实不是一个愚蠢的人,但我们的神主何尝不是当世的天才?
    论武力,神主就算伤势未愈,也是货真价实的神。凯撒顶多算个半神,不是一个级別。
    论经验,凯撒五年统治了世界。神主当年不也才花了十年,就弒杀了神明,统治了深渊?
    论智慧,神主在墮落之前就是当世最顶尖的学者,在深渊里更是主宰,掌握著两界的知识。
    而凯撒一介莽夫,哪怕有点谋略,那也並未深度钻研。
    如此是巨大的信息缺口,他对局势產生误判不是很正常的吗?”
    拉姆斯对布德奇冥很有信心,就像是他对自己的疯狂有信心一样。
    兰马洛克不是很懂他的觉悟,反正他自己就没有那么强的信心。
    毕竟他输得太多了,做任何事都会想著后手。
    而且他对深渊也没有拉姆斯那么狂热,他的意识由自己占主导。
    什么神主降临就是贏,为此牺牲自己也无所谓的觉悟,他其实没有。
    因为他虽然能够跟著传承重生,但下一次主导的意识也还是其他人,他会变成旁观者。
    他並不想死,所以他想的也更多。
    “你呢?现在有多少军队了?”兰马洛克看向拉姆斯。
    “我啊,我可不像你那么挑剔,只选择精英来炼製。
    那被我征服的十二座城市,只要是活的,我全都要了,现在加起来已经有二十五万了。”拉姆斯轻描淡写地说道。
    “什么?!”
    兰马洛克一度以为,自己已经完全成为了深渊的一员,但听到拉姆斯的话之后,他的心跳猛地哆嗦了一下。
    边远的城市分为小型贸易城池和枢纽城,人数在三千到五万不等。
    拉姆斯这二十五万,简直和屠城差不多了。
    这就是绝望吗?
    不过这种诧异只持续了一秒,兰马洛克很快就恢復了过来,问道:“可你这样组建军队,战斗力很成问题吧?普通人的身体很难作为良好的载体,有些浪费资源了。”
    拉姆斯无所谓地摊手,说道:“没事,我们雪诺家有的是钱。”
    这个回答有理有据,兰马洛克挑不出毛病。
    但转瞬,他就想到了自己的老对手,兰斯洛特的身上。
    他听说凯撒下令用他討伐自己,现在正在组建军队。
    所以他忍不住问道:“兰斯洛特那边你去看了吗?他的態度怎么样?”
    “没有去,不过听说他召集的是人类士兵,想要在半年內训练出一支精兵。
    到时候,我们就可以看人类狗咬狗了。”拉姆斯期待道。
    “你就不担心他会背叛我们?”兰马洛克皱眉道。
    “现在反叛也太早了点。”
    拉姆斯嗤笑了一声,不屑道:“这可是他答应了神主的,所以他就算是演,也得把这场戏给演好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