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8章 路明非探案集
    在第一部侦探小说《莫格街凶杀案》之后,侦探这一原本並不被人看好,甚至会被视为间谍的职业,迎来了一次大火。
    书中那位西·奥古斯特·杜宾侦探,更是第一个被人所熟知的侦探形象。在他面前,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都只能算是后来者。
    但是,和小说中西装革履风度翩翩,用三言两语就让罪犯现行的侦探不一样。现实中的侦探,可並不好当。
    世界各国对侦探的定义都有些不一样,而在第一个完成警察现代化,並催生出警探也就是官方侦探这一类別的英国来说,侦探就是没有穿警装的便衣警察。
    就是拿著小本子在街上走访、调查你来、找人你来、抓人还是你来的那种。也因此,一般的警察可担任不了。
    而另外一种没有官方身份,也就是路明非现在在做的业余侦探,也就是私家侦探。
    帮人找找宠物,帮妻子调查出轨的丈夫,或者反过来帮丈夫调查出轨的妻子之类的,一般这样的工作也就顶天了。
    至於什么警方破不了案,来找私家侦探介入命案什么的就別想了。人家自己有更专业,更有经验的警探。
    ————不过,这里可是伦敦。
    是每天都会有暴力事件或是命案,是每天都会在泰晤士河发现飘浮的尸体,是黑帮光明正大在街上行走,甚至行凶的罪恶之都一大都会伦敦!
    在这里,警察恨不得把自己分成两个人来用,堂堂警长艾博兰更是亲自易容去打探情报。在这里,无论官方侦探还是私家侦探,都不愁没活做。
    於是,路明非迎来了第一个艾博兰向他介绍的客人。
    面前这有著漂亮小鬍子,似乎在某本课本上有见过的中年男人神秘兮兮的问他:“侦探,你相信幽灵的存在吗?”
    “我信。”路明非点点头,作为一个魔物猎人,怎么能不信自己的猎物的存在呢?
    可惜他上次驱魔的过程没有录下来,不然高低得给这个委託人长长见识。
    狄更斯有些无趣的摇摇头:“侦探,你应该说你不信的。这样一来,我才能在悬念之中,向你揭露一个谁也不知道,真实的了世界。”
    “真实的世界我已经见的够多的了,狄更斯先生,请直接进入主题。”路明非嘆息一声,或许是个作家就会有这样的习惯,总会希望一些日常的对话也带著小说一般风格。
    查尔斯·狄更斯,近代英国世上的文学巨匠之一。《雾都孤儿》听著耳熟吗?就算没看过也听过这个名字吧,他写的。
    早已意识到开创进化论的达尔文还活著————或者说在更早之时的凡尔赛宫,意识到与自己跳了一场舞的温婉女士,就是他幼时憧憬的茜茜公主时。
    路明非就做好了,在这个世界与那些在后世有著极高知名度的人物遇见的准备了。现在,第一————不,应该是在伊莉莎白之后的第二个来了。
    “在开始正式委託之前,请容我向你介绍幽魂社”。”狄更斯不慌不慢的说。
    幽魂社,一个在真实存在於歷史上,在后世也被人津津乐道的神秘学研究社。可以说,后世那些以神秘学为研究目標的秘密结社,多少都会受幽魂社的影响。
    路明非倒是想起来了,狄更斯也是幽魂社的成员之一。
    不过不同於那些想要通过幽魂社揪出真正幽灵的傢伙,这位大作家似乎更想揪出,那些在背后操控著“幽灵”的傢伙。
    顺带一提,某不愿透露姓名的,写出了《福尔摩斯探案集》的大作家柯南·道尔,也是幽魂社的成员之一。当然,这是未来的事了。
    只是与狄更斯完全相反,他好像是真的相信幽灵的存在的。
    路明非也没有想到,自己和柯南·道尔又凭空多出了一道联繫。
    “————你能理解我的目的真是太好了。”狄更斯有些诧异的看向路明非,“每次我向其他人解释目的的时候,都花了不少的时间。”
    “你该进入主题了。”路明非提醒他。
    於是狄更斯再次神秘的问:“你听说过弹簧腿腿杰克吗?”
    “我还听说过开膛手杰克呢。”路明非耸耸肩。
    杰克,一个隨处可见的名字。同时,也会加上前缀,用来代指那些身份不明的的傢伙。
    狄更斯被这不知为何,总觉得会染上很多鲜血的名字给镇住了:“开膛手杰克?那是谁?”
    路明非顿了一下,这才想起来,有关开膛手杰克的白教堂惨案,还有差不多二十年才会发生,现在谁知道什么开膛手杰克啊。
    “这不重要。”他把话题拉回正轨,“为什么忽然提到弹簧腿杰克?”
    弹簧腿杰克,一个即便是在后世,也未能解开的神秘案件中的嫌犯。
    那是差不多距今三十年前,在伦敦发生的事情。连续两年,数个在夜晚独自出行的女性,遭到了神秘人的袭击,重者甚至重伤昏迷。
    遇袭后的她们惊恐的描述袭击者,那是一个红色眼睛,发出的声音尖锐的如同野兽。
    他还有著巨大的铁爪,甚至一跃能够跳过一堵墙,是个能口叶蓝白色的火焰的怪物。
    人们用弹簧腿来形容他那不可思议的跳跃力,並用来自地狱的魔鬼那狰狞的外表和可怕的声音。
    至於路明非为什么知道这些,甚至知道狄更斯和柯南·道尔与幽魂社的联繫。只能说每个男孩年轻的时候,大概都会对神秘学感兴趣。
    ————但是现在不一样了,他自己就是神秘学的一环。
    “他又出现了。”狄更斯喃喃的说,“那个在三十年前让伦敦陷入恐惧的傢伙,又回来了。”
    儘管弹簧腿杰克的作案並没有让一个人死去,但是被重伤的女性仍然留下了一辈子的心理阴影,那时的伦敦也笼罩在一个传言自地狱而来的魔鬼阴影之中。
    大作家解释说:“兰贝斯区最近出现了几起袭击事件,受害者对於嫌犯的描述与三十年前对弹簧腿杰克的描述一模一样。”
    这几起袭击事件同样没有人命发生,同时也只在一小片区域內发生,所以没有引起伦敦警察的重视。
    毕竟和每天都会发生的命案和黑帮火拼比起来,没有出现死者的袭击案实在没办法让苏格兰场多看一眼。
    “听起来有点意思。”路明非拿起了他的手杖与礼帽,“这委託我接了。”
    私家侦探的好处就在於,可以不用受那么多官方条款的约束。说走就走,离开贝克街239號,路明非上了狄更斯这位大作家的马车。
    兰贝斯区距离贝克街所在的威斯敏斯特区並不算远,只隔著一座兰贝斯大桥。只是在马车驶上这座大桥之时,发生了一件令狄更斯非常不开心的事情。
    “这群邪恶的驱虫,应该坠入地狱在大锅中反覆的煎炸,直到受尽地狱中所有的酷刑!”大作家看著泰晤士河边的混乱不断的咒骂著。
    狄更斯是个很有同情心的作家,他所写的书籍多数都是在为伦敦底层的人民们发声。
    但是面对外面的混乱,也忍不住的咒骂出来。
    河岸边上,黑帮正在火拼。
    两伙人手持刀具,在泰晤士河的东侧殴打在一起。暴乱使得桥上的民眾尖叫出声,警察也不断的吹动口哨,挥动警棍甚至鸣枪。
    可是这无用,暴动依旧在继续。
    出乎意料的,红衣的老牌帮派暴徒帮居然节节败退。而对面身穿绿衣的新兴帮派,则在他们身穿黑衣的老大的带领之下,跳上了河边的货船之上,宣布了他们对这片区域的所有权。
    ————黑鸦帮,雅各布还是將他心心念念的帮派组建了起来。
    他將白教堂区,一个被暴徒帮打击的没有了生存空间的小帮派煤渣帮收编,统合了凯洛克留下的势力,中二劲满满的宣布,伦敦將会变成群鸦的战场!
    黑鸦势如破竹,在白教堂之后,將兰贝斯区也从暴徒帮的手中抢了下来,现在更是强占了泰晤士河。想必下一步,就是呈两麵包夹之势,將西提区也从暴徒帮的控制中抢下来。
    这对暴徒帮的打击不可谓不大,如果西提区再丟失,那么他们就会失去伦敦中心一半的地盘。
    形势对兄弟会一片大好,但是,路明非对黑帮並没有好感。
    黑鸦帮的成员除了少数煤渣帮转化而来的,大多都是吸收暴徒帮的残兵游勇。这些傢伙昨天效忠圣殿骑士团,今天可以效忠刺客骑士团,明天也可以效忠其他人。
    亨利自然也知道这一点,但是如果没有黑鸦帮的话,仅凭他们四个就想击败伦敦圣殿骑士,还是有些勉强了。
    混乱终於结束,兰贝斯大桥恢復了通行。一路再无事发生,他们顺利的来到袭击事件的发生地。
    即便是在伦敦,也有著落后贫困的地方。在伦敦中心的七个区中,兰贝斯区是除白教堂区外最贫穷的一个区,在一些地方,甚至还保留著不少农村风貌。
    兰贝斯精神疗养院门口,狄更斯缓缓的说:“我们好像来的有些早了。
    此刻还不到黄昏,而和三十年前一样,这个弹簧腿杰克喜欢在晚上作案,且目標大多都是独自出行的女性。
    路明非眼中泛起淡淡的金色,在有些昏暗的街道之上巡视:“並不算晚,罪犯在犯案之前会到目標踩点,越是有预谋的案件就越是这样。”
    “可是这里也太大了。”狄更斯担忧的说。
    最近几起袭击案的发生地非常的鬆散,可偌大一个兰贝斯区,要去哪儿遇见弹簧腿杰克?狄更斯不知道,也不需要让他去寻找答案,否则他请侦探干什么?
    “在这里等一下。”路明非来到疗养院的门口。
    很难让人相信,在现代医疗技术都不算成熟的今天,居然会有一所精神病院屹立在兰贝特区的一角。但是这和他无关,他只是想借用疗养院旁的钟楼一用。
    路明非抬起手,远远的指向钟楼的塔顶。下一刻,隱藏在袖口之下的袖剑猛的弹出一束纤细但结实的绳索,牢牢的系在钟楼顶端的十字架之上。
    雅各布终於把他心心念念的绳枪装到袖剑之上了,亨利帮他找了个人—亚歷山大·格拉汉姆·贝尔,又是一个让路明非耳熟,说不定还在物理书上那一页见过的“熟人”。
    总之他们成功的將绳枪装到了袖剑之上,还成功的复製了几个成品,让他也给装上了一个。
    其实早在明朝时期的中国兄弟会,就有刺客使用名为绳鏢的装备来辅助战斗或是爬行,在北美兄弟会重建之初,还起到了不小的作用。
    路明非拿到之后更是喜欢的不得了,如果不是已经自称了维多利亚时代的福尔摩斯,他说不定还想改名叫贝克街的好邻居。
    以一个在瑜伽之中也算高难度的动作站在纤细的十字架之上,路明非在黄昏之下打量兰贝斯区。鹰眼视觉开放到最大,肉眼所见之处,任何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。
    忽然,他心中一动,绳索再次从他的袖口弹出,系在了钟楼远处一座低矮的房子之上。將绳索的一端绑在十字架之上,他用手杖搭在绳索之上,从钟楼之上迅速的滑下。
    “————確定了,狄更斯,所谓的弹簧腿杰克,只不是这个邪教团为了散播恐惧,刻意製造的袭击。”路明非把玩著手里额头有著两根角的狰狞面具,隨手丟在脚下瑟瑟发抖的邪教头子身上。
    有混乱和恐慌的地方,就一定会有居心叵测的人散布谣言,引发更大的混乱,製造更大的恐慌。
    眼前这个邪教头子,就是见不得伦敦这样的地方居然会有兰贝斯这样有著一堆乡巴佬,假扮成几十年前神秘的弹簧腿杰克,进行无差別袭击。
    “也————也对。”狄更斯对於这样的结果自然满意。
    但是他仍然没有从路明非那惊人一跃,然后乾脆利落的把正打算外出袭击的“弹簧腿杰克”打翻在地,顺便扒了面具,审讯一条龙的搞定的利落之中反应过来。
    伦敦的侦探,不知不觉都那么厉害了吗?
    在等待警察到来的途中,路明非走到刚才差点遭遇袭击的人面前。这是个小孩,年纪看上去只有十岁左右。
    “你叫什么名字。”他发问。
    小孩似乎没有从袭击中反应过来,下意识的回答:“亚瑟————先生,您是侦探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