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家宅院很大,有鸡窝。
    公鸡开始打鸣的时候,邓家父子就走了出来,这时候,护卫已经溜回去睡觉了,就剩门房靠在桌子上打盹。
    听到开门声,门房揉了揉眼睛,好心提醒道:“少爷不开汽车出去?”
    邓森刚刚迈出大门的脚,缩了回来。
    “爸,我饿了。”
    邓昆和转过脸,漠无表情地说道:“饿了就吃。”
    “一起吃。”
    说完,邓森走到莫名其妙的门房面前,一把掀开他的瓜皮小帽,揪住那根细长的猪尾巴辫子。
    “疼疼疼,少爷轻点!”
    “很快就不疼了。”
    邓森揪著辫子往后拉去,露出门房那积满污垢的脖子,他没有嫌弃,毫不迟疑地咬了下去。
    “少爷啊!”
    悽惨的声音堵回喉咙里,因为邓昆和紧紧捂住了门房的嘴巴。
    这一刻,门房才知道服侍了多年的老爷力气大得惊人,他不甘地翻著白眼,听著自己血肉被撕扯、被咀嚼的声音。
    不远处,两条大黑狗夹著尾巴,悄悄钻进了鸡笼里,好像跟那些毛绒绒的母鸡挤在一起才安全。
    吃饱喝足后,邓森站起身,掏出贴身带著的丝帕,优雅地擦了擦嘴。
    邓昆和就没有这么讲究了,伸出袖子胡乱擦了一通。
    “爸,你感觉怎么样?”
    “浑身上下都有使不完的劲,你呢?”
    邓森甩了甩纤细的手腕,一把撕开门房胸骨的感觉还停留在手指上,何等畅快的感觉。
    他得意笑道:“哈哈,霸王扛鼎,鲁智深倒拔垂杨柳,不过如此!”
    “那就闹他个天翻地覆。”
    “先从哪里开始呢?”
    邓昆和眼中射出一抹怨毒,他可没忘记傅良璧那日的耀武扬威,把自己训得跟孙子似的不算,还逼出了邓家的大半家產。
    “县公署!”
    “好主意,既然尸祖大人命令我们咬人,不如就从本县的知事开始。”
    远远跟著他们的彭承钧,见父子俩走向县公署,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。
    聪明的人当了殭尸,还是聪明的殭尸。
    韞元被史密斯清洗了记忆,尸祖之力也隨之陷入沉睡状態,彭承钧非常顺利地接管了邓森。
    这就是转生术的危害……
    转生回来的尸祖,如果没有外在因素影响,很有可能永远也觉醒不了,从而以普通人的身份过完一生。
    韞元的情况正好相反,她本来能够觉醒,偏偏遇到了一个有钱的父亲,自小给她出了马,再用镇尸药材,將她的觉醒时机一次次压了下去。
    来湘西后,受永安城尸祸刺激,她终於觉醒了尸祖之力,谁知又被史密斯控制了。
    说到底,欠缺了自己这条分魂,尸祖的力量大打折扣,才会遭到洋神棍的压制。
    公署非常安静。
    原来的捕快头子刘同站在大门外值守,登闻鼓被撤掉了,架子还没有搬走,光禿禿地耸立在屋檐下。
    新军接管后,旧官吏全被遣散,幸得陆守贞推荐,刘同捞著了洗心革面的机会,成了一名光荣的巡警,也是唯一的一名。
    “这狗日的世道,人不吃人了,殭尸反倒吃起人来!”
    “刘捕头,你这话错了,殭尸都是人变的,现在还是人吃人。”
    刘同当然认识邓家父子,这段时间,因为禁毒以及宝船改货船的事情,父子俩没少往公署跑。
    听到邓昆和的话,他嘆了口气:“这清儿八早的,傅大人还没起床,你们俩先去找个地方吃早饭。”
    “桀桀桀,就是来这里吃早饭的。”
    诡异的笑声中,邓森走向刘同,一把掐住他的脖子。
    刘同挣扎著嚷道:“邓公子莫要开玩笑!”
    然而,下一秒钟,刘同的声音就卡住了,因为邓森已经扭断了他的脖子,就像扭断一根麻花那样乾脆。
    血,喷了邓森一脸。
    邓森陶醉地伸出舌头,舔了舔带著温度的血液,新鲜、甘甜、美味。
    邓昆和也扑了过来,就要撕咬刘同的血肉。
    “爸,別咬坏了,既然我们是尸王,就应该招兵买马,刘捕快这么强壮的身体,合该当我们的先锋大將。”
    “对对对,还是我儿聪明。”
    邓昆和恋恋不捨地放开了刘同,往公署里面奔去。
    邓森继续提醒道:“爸,你就吃那些妇孺幼儿,他们的肉好吃,强壮的男人留著,老弱病残咬死扔掉。”
    “知道嘞。”
    等邓森舔乾净脸上的血跡时,刘同重新醒了过来。
    邓森替他正了正脑袋,“没缺没口,跟原来的样子差不多。”
    “邓……邓公子……”
    刘同惊恐地说不出话,他想跑,双腿竟然一点都动不了。
    “以后永安府就是我们的天下,我是你的王。”
    “你……殭尸?”
    “不错,你现在也是殭尸了,现在去执行王的命令,把这条街上的妇人和孩子全咬了。”
    “不……”
    刘同嘴里说著不字,脚步却一点一点向著最近的人家走去,那家有一对五六岁的姐弟。
    眼泪从刘同的脸上滑落,又被温柔的晨风吹散。
    公署里面已经响起了狂乱的吼声、叫声、哭声……声声悦耳。
    接著是一连串震耳欲聋的枪声!
    邓森脸上的笑容一滯,飞速窜进公署里,奔向后院。
    后院住著不少文职人员与军官眷属。
    此刻,十来个年轻的女人在血泊中哀鸣,孩子的断肢残骸丟了一地,而那些被咬伤的强壮男人,正蹲在血泊中,爭相抢食亲人的残身。
    这一幕,已非人间屠宰场可以形容。
    邓森跑到的时候,只见邓昆和一步一步地退出后院,李副官举著冒烟的枪口,一步一步地逼向父亲。
    “老了就是不中用,身为尸王,竟然还保留著凡人对枪炮的恐惧。”
    邓森桀桀一笑,飞身扑向李副官的枪口。
    砰砰砰!
    枪响了,一连三发子弹全部射进了邓森的胸膛,但他只被巨大的衝击力震退了两步,站稳后,仍是诡笑著向前。
    “李顺,让开!”
    再出现在邓森眼前的是傅良璧本人,他持的並非手枪,而是一把簇新的鄂州造,黑洞洞的枪口正瞄著邓森的额头。
    可惜,傅將军今日面对的並非普通殭尸,而是尸祖旱魃赐予血脉的尸王。
    就在枪响的那一刻,邓森已经闪到了傅良璧的身前,两发子弹自邓森耳侧擦过,射进了他身后的邓昆和体內。
    邓昆和被射得往后一仰,胸口又多了两个碗大的伤口。
    邓森却捏住了鄂州造的枪管,五指发力,竟然將精铁打造的枪管捏得变了形。